联系我们
电话:0755-26641159
传真:0755-26641159
邮箱:13609616456@qq.com
网址:http//www.szmyfs.com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茶光路一本大楼507室
成功案例
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
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

内容:

一、【案情简述】原告东莞市XX消防安装公司诉称,自1994年以来,消防公司承接被告大启实业公司消防安装相关设施的装修工程,截止至2002年,共计消防工程款人民币6524418元,双方于2007年3月27日确认,大启公司尚欠消防公司工程款200万元整。请求判令:1、大启公司立即清偿消防公司工程款200万元;2、消防公司对天龙居在建工程有优先受偿权;3、诉讼费由大启公司承担。

二、【办案思路与律师心得】本律师是案件中被告大启实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。收到案件材料后,我经过分析发现,原被告双方签字的欠款条是这样写的:“大启公司尚欠消防公司工程款200万元整,以楼房相抵。具体数目以双方核算为准。”,这是本案关键的一份证据,本律师认为欠条中“具体数目以双方核算为准”,是说明了前述具体的数目不是200万元,200万只是一个大约数字,在数据不明确的情况下,根据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,原告应该举证证明具体的金额,但原告却明确放弃对工程结算款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。另被告还提供了其他相关证据证明200万元是一个不确定的工程款数据,且没有经过双方的工程师结算,所以该欠条只能证明被告欠了工程款,但具体欠多少尚未确定。

律师心得:有可能一字之差或一个标点符号之差,就会影响整个案件,如果本案中“以楼相抵”后面不是一个句号,而是一个逗号,那裁判的结果有可能就会发生变化。

三、【裁判结果】该案经过一审、二审、再审程序,均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http//www.szmyfs.com 联系电话:0755-26641159  电子邮箱:1301983959@qq.com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茶光路一本大楼507室